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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公告】关于公开处置报废资产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08 18:02:02来源:点击率:8462

南宁市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处置报废资产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我公司经上级部门批复同意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公开报废处理。为确保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招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格(或废旧物资回收资格)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有关事项

1.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

2.报名时间和踏勘时间

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接受报名和现场踏勘。

3.现场踏勘地点

南宁市兴东路6号南宁市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4.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且须在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

二、处置内容

通用设备已到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一批(具体详见附件报废资产处置清单);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需出示报名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

四、竞价形式

竞价前密封纸质报价表,于2023年11月15日17时前提交报价文件。由我公司组织上会拆封报价文件,报价不能低于我公司委托第三方备案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值,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高于资产评估值的视为有效报价,最高价者竞得。提交的纸质报价表必须密封,否则视为无效。

五、竞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7时;

2.竞价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兴东路6号南宁市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南楼17楼1707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3.联系人:韩工,联系电话:0771-5851325

六、款项支付

竞价完成后,竞得者须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款项支付,并于7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废证明。如若竞得者未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第二高者作为竞得者,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处置报废资产工作。


  

       附件:报废资产处置清单.xlsx


 

               南宁市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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